2007年11月17日星期六

劫灰

  

  劫灰,是我之前说过的小说《腐食动物》第十七章的名字。大学一起看过《萌芽》的兄弟应该知道那是什么。小说里我印象最深的三个故事都出自这一章,第一个关于老刘头的故事还有几段关键描述散落在其他章节,我再整理一下;第二个关于苏东的故事我已经贴了;第三个关于"冬夏之交"的故事现在贴在这里。

  苏东的故事带来的是即时的痛楚和震撼;而丁冬和夏雯的故事给我的却是绵绵却又澎湃不绝的心灵惩罚。





  那年的春天非常热,好像夏天冒了春天之名提前报到。据说天气太热是刀兵之相,似乎有几分道理,然而那时我还不知道将要发生的事,我从书上读来的“刀兵之相”在我同宿舍一个男生身上得到验证。齐赛是我们的系草,北京人,人长得极帅,穿着洋气,他顺理成章地成为我们整个医疗系消耗避孕套最多的男生。他总是抱怨自己包皮过长,很容易早泄,最后一狠心到医学院附属医院割了包皮。
  
  齐赛光溜溜地躺在床上,两腿分开,那条刚刚施行割礼的器官裹在渗出血的纱布里,微微颤动,好像狗嘴里吐出的红舌头。那几天我们最大的乐趣是熄灯之后讲黄色笑话,等不到讲完,黑暗中就听见齐赛嗷嗷地叫,狼嚎一般凄厉,“兄弟们我求求你们别讲了”,他嘶嘶地吹着冷气央求道,“我操,疼死我了,我他妈的做的是包皮环切,又不是割阴茎,你们老他妈讲这个哥们受得了吗?”
  
  漆黑的宿舍笑声震天,我们把床板压得吱呀呀的响。
  
  齐赛是个好猎手,割包皮之前,几乎每晚都要给我们讲自己的狩猎史,他的下一个猎物是哪个系的女生,这女生相貌如何胸部是否饱满对称,那地方是松是紧,穿什么色的内裤,有无痛经史等等。手术之后的几天,齐赛相当老实,像个修了几世的大和尚,凡女子一个不提,好似几日没肉吃的鲁智深,嘴里淡出个鸟来。我们讲黄色笑话的本意是填补齐赛茹素之后的空白,男生宿舍夜谈的话题永远不能缺了女人,至于齐赛因为听了笑话之后勃起引发创口剧痛,那是意外的收获。
  
  据他自己说,听着听着就勃起了,立马就是一身汗,疼得呲牙咧嘴的。我们纷纷给齐赛出主意,让他背诵邓选,念《金刚经》也行,或许能起到压制邪念的作用,慢慢就充耳不闻,多黄的笑话入耳都是妙谛梵音,一个流氓死去,一个高僧就此诞生。齐赛骂我们全是瞎扯淡,一边吸着冷气一边骄傲地声称,“哥们就是性能力超强,哥们就是鲁迅先生说的那种人,看到赤膊就想到大腿,就想到阴户就想到性交,就是当和尚,也是一尊欢喜佛。”
  
  拆线的前一天晚上,齐赛说:“有一种女的你们随便提,绝对安全。这种女人不仅不让你想到性交,还让你一下子变得清心寡欲,但也不是说她不招你喜欢,你看着她,也想抱着她,也想亲她,也想抚摸她,可你就想不起来跟她脱光了干,你会觉得跟她干那事儿挺脏,我不是说她脏,是说只要那种念头一过脑子你就觉着自己心理特肮脏。总之就跟一朵莲花似的,可远观不可亵玩矣。这感觉我说不清,丁冬,你丫爱看书,平日数你最酸,那个词叫什么来着?”
  
  

  “圣洁。”我说。
  
  “对对对,就是圣洁,强奸惯犯见了这种女人都手软。反正在这样的女人面前,也奇怪了,你就是没法起坏心。”
  
  “操,说这么热闹,你说得到底是谁呀,回头也让哥们见识见识。”我上铺的哥们被齐赛撩拨得心痒难耐。
  
  “我打听了,她叫夏雯。”齐赛说,“比咱们高两届,是一医疗系师姐。你丫就别惦记了,哥们这么风度翩翩估计都没戏,别说你了。那女的油盐不进。据说特有个性,我听说了,咱们那帮师兄也无缘染指。”
  夏雯,你听见了吗?有人说你圣洁,说你凛然不可侵犯,说只可以远远地看着你,你是一朵淤泥中的莲花,你是圣女,你的额头闪耀着圣洁的光辉。他们说,即使是强奸犯也会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说不定还会一路护送你回家,流氓在你之前也被你脱俗的美教化为圣徒。
  


  可是他们不知道,这群自以为是的傻子,他们那时候哪里知道,我已经拥抱过你的裸体,我摩挲过你的每一寸皮肤,我和你已经首尾相连,我的体液不止一次地注入你的身体,我已经大汗淋漓像刚从水里爬上来,你却温热、干燥、光滑。我很奇怪你为什么不出汗,你说女人的汗都留在体内,滋养着所有的器官,一部分储存在泪腺,所以女人只流泪不出汗。你说贾宝玉破解了这个秘密,才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你瘦得出奇,你的耻骨碰得我耻骨疼痛。这种隐约的痛感刺激着我不停地胡思乱想,我恍恍惚惚地认为,像这样的做爱,要持续一辈子,直到我和你成为两具白骨,在地下,也耻骨吻合着耻骨,要亘古不变地保持这个姿势。
  
  你说,嗯,是的。就像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那样,拆都拆不开。
  
  你送给我的画,我一直留着。将来我会把它挂在我自己的房子里。挂在床的对面,这样我一抬头就能看到它。现在它有点褪色了,我不知道还能保存多长时间。也许有一天我睁开眼睛,会发现画布上的颜色已经斑驳混杂,我再也分辨不出画里的人,和那团绚丽的火焰。真的到那一天,我的眼神就立刻黯淡了,好像火熄灭了一样。
  
  你把画给我的那天,我正坐在双杠上捧着本书看得入迷。书名你还记得吗?是老陀的《白痴》,你和你的画给我的惊讶不亚于梅诗金公爵第一次见到娜斯塔夏的照片,我看看画,再看看你,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画上是一个跪在地上的少年,右手捏着一根已经熄灭的火柴,身体前方一团火焰腾空而起,头上和身体四周漂浮着尚未被火苗追上的白色烟雾似的柳絮。少年脸上的表情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复杂诡异得难以形容。
  
  画里的少年是我,画的作者是你。你说,那天你到操场跑步,大中午的,学生们在午睡,蝉在树上聒噪,头上骄阳似火,脚下黄土生烟。操场上只有你和我两个怪人,你跑了一圈又一圈,每跑到我身前你都放慢速度,你对我这个刚入学的新生倍感好奇。你说那是你见到的最孤独的场景——一个身高已是青年的少年蹲在地上,努力地把身边的柳絮都收拢成堆,时而站起来,捕捉空中飞扬的柳絮,当你跑到第十圈的时候,少年的脚下已聚拢了一团硕大无朋的棉花糖,于是你停下脚步,两只手撑在膝盖上悄悄地调匀呼吸,你是怕惊扰这个奇怪的少年。少年掏出一包火柴,跪下,划燃,慢慢凑近那一大团棉花糖——一个巨大的火球飞升,将空中的柳絮引燃,少年头上顿时像烟花般绚烂——你说是我脸上的表情把你迷住了,可你不知道,这没什么可奇怪的,这是我和我的儿时伙伴惯玩的游戏。只是,他已不在人世了。他的生命和这燃烧的柳絮一样短暂。
  
  我听见你“啊”了一声,我抬头看你,你已经跑开了,你白衣白裤长发飘飘,白色短裤下一双颀长纤细的腿,象牙色的光泽。你奔跑的姿态,宛如羚羊的轻盈。
  
  

  那时,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叫不出你的名字。我以为我和那个羚羊般轻盈的女人没有下文,我哪知道你的名字就叫夏雯。
  
  你画的?
  
  当然。
  
  你还会画油画?
  
  那当然。我在少年宫学过好几年呢。
  
  你也在医学院上学?
  
  是啊,我还是你师姐呢,比你高两届,明年我就去医院实习啦!
  
  你干吗不考美院呢?
  
  父母之命呗,没办法。
  
  还媒妁之言呢。
  
  哈哈,你挺好玩的,我知道你叫丁冬,医疗系的新生,我说的没错吧。
  
  你该去搞侦查。
  
  对,我就是克格勃。你的一切活动都在我们掌握之中。
  
  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夏雯,夏天的夏,晴雯的雯。
  
  你干吗画我?
  
  你先说我画得像你吗?
  
  不像,像个纵火犯。
  
  哈哈,你就是纵火犯啊,别否认。我那会儿还真怕火着起来。
  
  哪能呢,柳絮见火就着,烧得快灭得也快。别打岔,说你干吗画我。
  
  你专注的样子打动了我。你一点都没察觉,我看了你半天,那时候你特别像个孩子,孤独的孩子玩着无聊的游戏。我看着看着就产生了幻觉,好像是在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里,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孩子正在专心致志地玩沙子。你玩得兴致勃勃,你根本不管有没有水喝,也不管能不能走出这片让人绝望地想自杀的沙漠。
  
  就是你脸上旁若无人、还特别享受的样子吸引了我。
  
  你是不是三毛读多了,中毒了吧。
  
  三毛的书不好吗?对了,你看什么书呢,让我看看书名。
  
  《白痴》。
  
  你是骂我白痴吗?
  
  是他骂你。我把书在你眼前摇了摇说,老陀。
  

  
  五天之后,我跟着夏雯走进了一幢黑黢黢的筒子楼。楼道两侧埋伏着砖砌的灶台和锅瓦瓢盆,我和夏雯合成一人也算不上胖子,可还是要侧着身才能通过。夏雯打开门,没进屋,我就闻到淡雅的香气,与她身上的香味同宗同源,只不过,屋子里的香味更浓郁一些。
  
  房间里的陈设简单,一张木制单人床,一顶素白的蚊帐,床单和枕套还有一床毛巾被都是葱绿色的,给人凉爽的感觉。电视放在一个原木色的柜子上,靠门的位置摆着一个淡蓝色的衣柜,一根晾衣绳贯穿这间十五平米左右的房间,绳上悬挂着乳白色的裙子,天蓝色的内裤,还滴着水,水滴掉在一个搪瓷盆里,叮叮咚咚。靠窗是一张陈旧的桌子,一把陈旧的椅子,桌子上压着一张玻璃板,桌面和玻璃之间是一块裁剪整齐的猩红色绒布。窗台上一盆吊兰,一盘文竹,是绿色的。正对单人床的墙上,参差地挂着几幅画,有水粉画,有油画,有静物,有风景,最高的一幅画显然是新挂上去的,画里的人是一个少年和一团跳跃的火焰。我想纠正她一个常识性错误,沙漠中没有柳絮,沙漠中只有漫漫黄沙。她说,这是她复制的,“给你的那幅是原件。”
  
  我抬头凝视着那幅画,心里生了个红泥小火炉。画上的少年置身在金黄色的沙漠里,这是两幅画唯一的不同。
  
  “你躺在床上看,脖子就不那么累了。”她说。她脸红了,小巧的鼻头渗出汗珠。
  
  我躺倒在她的床上,香气经鼻腔入脑,晕乎乎的。我看了看画,这是一个最好的角度。
  
  她的脸挡在我与画之间,头发泻落下来,很香很滑的头发。我在阴影中寻找她的嘴唇。
  
  她很瘦。尖锐的肋骨和耻骨。皮肤如培养皿里的琼脂,我想起一个词:吹弹得破。
  
  她的乳房纤巧如鸽,我食指的指腹从粉红色的乳头上滑过,它们就受惊了,我张开五指,笼住一只,另一只含在嘴里。
  


  第一个暑假我没有回家,以后的假期我也不打算回去。我没有什么亲人供我想念。
  
  放假后,我们登上火车,目的地是北戴河。我平生第一次看到了大海,我和夏雯抱在一起站在沙滩上,望着太阳一厘米一厘米地掉下来、掉下来,最后没入大海。
  
  就像目睹一幕悲剧无可挽回的发生。
  
  那个深夜你敏捷如猫。我在行政楼前的长廊里等你,我藏身在一片黑暗中。你从另一片黑暗中走出,来到廊灯下。黑色短袖T恤,紧身黑色弹力裤,斜挎着一个黑色皮包——夜行人的专业行头。你的脸被衬得越发得白,我觉得你应该再配一个佐罗的眼罩就完美无缺了。
  
  你不让我笑你,捂住我的嘴,你拉着我没入阴影,你的眼睛在暗夜中闪着猫眼的光。
  
  与你相比,我的装备太业余、太差劲了。白汗衫、蓝短裤,脚下趿拉一双人字拖,怎么看也不像一个志在必得的大盗。你让我把拖鞋藏好,我光着脚跟在你身后上楼。在三楼的楼梯口,你压低嗓音说,你在这给我望风,如果有人来的话,楼梯口的正对面就是厕所,你就藏在厕所里。这样最多暴露我一个,你等没动静了以后再偷偷溜出去。我说,你可别忘了,AB卷都要抄下来。
    
  我蹲在走廊里,看着你消失在走廊深处。左边倒数第二个房间,是校长办公室。试卷就在校长的抽屉里。
  
  我听到走廊深处传来的轻微响动,这声音非常熟悉。男生们丢了钥匙都是用废弃的X光片把门捅开,想不到你也深谙此道。
  
  声音很快消失。你顺利进入了校长办公室。整座大楼的静谧让我呼吸困难心跳加速。
  
  等人的滋味是某种动物的利齿漫长而无声的啮咬。
  
  我扒在楼梯扶手上俯视底层,耳朵捕捉着任何猝然临之的危险。我头一次对自己的呼吸声产生持久的恐惧。有那么一段时间,我脱离了望风的岗位,藏进了相对安全的厕所。我扒在厕所的窗沿,窗外的树冠黑魆魆的一动不动,我恨不得有一阵风吹动树叶,死寂比声响更加可怕。
  
  我站在走廊里,你摆脱黑暗朝我走过来。你抱了抱我,贴在我耳边说,等急了吧,告诉你个好消息,我把医用化学和解剖的卷子都偷来啦。
  
  在你的小屋里,你翻着我的书,把答案写在纸上。你把纸叠成手风琴的样子,塞在我短裤两边的兜里,你说,左边的裤袋里是A卷的答案,右边的裤袋里是B卷的答案,千万记住别弄错。你说,如果监考老师发现了,就把纸条塞到嘴里,让他死无对证。你说,别都填上,据师姐的经验,你要空上几道小题,或者故意答错几道,以免其他人怀疑。
  
  你站在床边,我坐着,你搂着我的头,让我的脑袋贴在你温暖的小腹上,你说:丁冬,你不会出卖我吧。没等我回答,你就把嘴唇印在我的唇上。
  
  你总是这么急性子。你就不想听听我怎么说。
  
  过了几天,我的医用化学成绩下来了:我考了96分。
  
  那年四月,一个小个子老人死了。
  
  五月,浩大的风席卷了这个世界。
  
  你被这阵风卷走了。我追不上你的速度,抓不住你飘扬的裙裾一角。
  


  医学院的西侧是教职员工的宿舍,两排平房,一道百米长的红砖墙将这两个区域分隔开来。那段时间,这面墙上突然出现了无数写满文字和漫画的纸张。我听到我的师兄们叫它民主墙。还有人在墙的上方用毛笔勾勒出垛口的花边,好似忘记设计烽火台的长城。
  
  我在这堵GREET WALL上,找到了夏雯的作品,她的签名是一个草体的“雯”,最后一笔捺拖得很长,她心情不好和来例假的时候,这一笔的尾部就松散凌乱,像一把乍着毛的扫帚,其他时候像一把刀,手术用的柳叶刀,边缘整齐锋利。
  
  夏雯居然还会画漫画,她用毛笔勾勒出的线条简朴稚拙,酷似方成的手笔。她画的是那些经常在电视上出现的人物,在这个国家,只有在这场浩大的风经过时,才第二次出现了政治人物的漫画像,前一次的漫画人物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他们被称为四人帮,所有人都认定,是这四个人搞乱了一切。
  
  而这种形式的当权者肖像,再平时是一种不可触碰的忌讳。
  
  老子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叛。于是有人触碰了这忌讳。
  
  我站在墙下仰视着夏雯的作品,火辣辣的阳光,三五成群的人,窃窃的私语,啧啧的称赞。
 
  某个周日的午后,一场太阳雨刚刚下过,我踩着升腾的蒸汽走向有冷气开放的图书馆。在图书馆门口我遇到了夏雯。她拿着两本书风风火火地出来,伸出一只墨迹斑斑的手拍了拍我的脸,说:“丁冬,我这几天特别忙,你好好照顾自己啊。”然后她带起一阵含有墨香的风,我几乎被风裹挟着随她冲下楼去。
  
  很长的一段时间我都见不到夏雯。每天晚上我都打开筒子楼的那间房门,躺在她香喷喷的床上。她的体味在这个房间里渐渐淡下去,我隐约听说,有时她就睡在男生宿舍里,她是管理那面墙的首脑之一。整个五月,这面百米长的红砖墙,是这个学院的院报,是舆论,是主导意识形态的宣传部,是誓师大会的召开地。
  
  不久,齐赛和我的同学们也加入了这场浩大的风。而我,是一张轻飘飘的废纸,是一个没有内容的塑料袋,风起的时候,我腾空而起,迎风舞蹈,和光同尘,我随着劲风漫无目的地飘啊飘,风小一些的时候,我就随便降落在什么地方,归于沉寂。
  


  六月初的一天。我在夏雯的床上睡得昏昏沉沉,电视还开着,一些注定将被封存,永不重播的历史画面在屏幕之后闪烁。
  
  一滴温热的液体掉在我脸上,我睁开眼就看见夏雯的脸,她的秀发纠结,眼睛红肿,脸上是海洋一样无边无际的哀伤。
  
  桌上,摆着几瓶啤酒,和几个装在塑料袋里的冷菜。她从我怀里挣脱出来,说,我们喝酒吧,为了这场浩大的风。
  
  都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她神情淡然,语意幽远。
  
  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丁冬。
  
  话说有这么两条蛔虫,一条是爸爸一条是儿子。儿子渐渐长大到了青春期,有一天蛔虫儿子问蛔虫爸爸,爸爸,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蛔虫爸爸说,孩子,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蛔虫儿子只听见了精彩,就求它爸爸带它去看看外面的世界。蛔虫爸爸爱它的孩子,不好拒绝,就带着儿子来到宿主的屁眼,蛔虫儿子把小脑袋探出去,问蛔虫爸爸,爸爸,那蓝蓝的是什么呀?蛔虫爸爸回答,是蓝天,我的孩子。蛔虫儿子又问,那绿油油的是什么呀爸爸?蛔虫爸爸说,孩子,那是草地。儿子听了沉思了片刻,说,爸爸,那咱们住的地方叫什么啊?蛔虫爸爸回答,肛门,孩子,咱们住在人类的肛门里。蛔虫儿子撇着小嘴说,爸爸,外面的世界那么美好,我们干吗住在肛门里呢?这时,一层屎黄色的光辉出现在蛔虫爸爸的脸上,它面色庄严,语气深沉地说——因为,这是我们的祖国。
  
  最后一句是潮湿的语言。她的眼泪大颗大颗的掉在黄色的啤酒里,掉在红色的桔梗丝里,掉在她乳白色的裙子上。
  
  她骑在我身上,两个小巧的乳房跳跃着,她的身体极力后仰,长发在月光之下闪耀着金属的光泽,她的手紧紧抓着我的手,像抓紧缰绳的骑手,像要驱马驰骋,无所谓目的地,无所谓方向。我沉默地任她驱策,她的眼泪在我肚脐里积聚成潭。
  
  那个夏天我们不停地做爱。我们变换着各种姿势。我们扔在地上的纸堆积如山。往往在我疲软无力的时候,夏雯就已经跃跃欲试了。她扑在我身上时,眼里闪着母兽的光。
  
  我的名字里有个冬字,你的名字里有个夏字,我们现在做的事,就叫冬夏之交。
  
  不,丁冬,是春夏之交。
  


  你认识夏雯吧。
  
  我认识。
  
  那好,我们希望你配合一下。
  
  配合什么?
  
  配合什么还用我说吗?同学,这种事我要来说对你就不好了,我了解过,你是个不错的学生,我们调查过了,这里头自始至终也没你什么事。不过夏雯就不一样了,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她所犯的错误,性质相当严重。
  
  她的性质既然严重,说明你们已经掌握了她的情况,又何必多此一举问我呢?
  
  这不是多此一举,这是检举。有关夏雯的问题,我们需要一个证人,而你就是最合适的人选。
  
  为什么是我?我长得像王连举?还是像甫志高?
  
  我善意地警告你,同学,别跟我玩所谓的幽默。之所以跟你面对面平心静气地谈话,本身就是对你的信任,你最好别辜负校领导对你的期望。你应该知道后果。再说,你的检举行为也根本不是什么叛徒,你这是立功,上到国家民族,下到学院,都会记住你的功劳。历史也会记住你的功绩。
  
  历史是你们书写,还是历史本身来书写?
  
  历史记录的主体当然是人,是我,是你,当然,是敢于揭发检举的你。否则,你就没有记录历史的资格,即使你有,你记录的历史也不会得到承认。我们会抹去你书写的历史,我们会宣布你的历史是稗官野史,不是正史。正史永远不是来自民间,不是来自小人物笔下,这个问题你要想清楚。我奉劝你一句,你要看清形势。
  
  这么说,我必须检举必须揭发?
  
  对,你没有其他选择。不要试图和我们对抗。
  
  我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是在威胁我?
  
  威胁?这个词不太好听,不过你也可以这样理解。
  
  那么,把不合作的后果说给我听听可以吗?
  
  可以。最小的后果是,你被开除。你的十年寒窗算是白费了,你连从头再来的机会都不会再有,你还得回你的农村去。
  
  最大的后果呢?
  
  最恶劣的后果是失去自由。
  
  那夏雯呢?
  
  跟你交个底,不管你合不合作,夏雯的下场肯定不妙。
  
  就没有更好一点的可能吗?
  
  没有。其他人有,但她没有。有的人承认错误的态度很诚恳,这些人就可以考虑宽大处理。可夏雯不一样,可以说,她冥顽不化反动透顶。
  
  可是你们为什么找我调查而不是找其他人,我和夏雯仅仅是认识而已。
  
  同学,这可不是合作的态度。非得让我把话挑明是吗?那好,我告诉你,如果你以为你和夏雯那点儿事没人知道你就错了,既然我们可以找你来揭发夏雯,就一定还有揭发你的人。你们在那栋筒子楼里非法同居,我们一清二楚。
  
  不过,如果你如实说出你所知道的事情,我们可以不予追究。年轻人在一起,干柴遇烈火,我能理解,我也是过来人。关键是态度要正确,思想要跟上面保持一致。你再想想,你对她的所谓忠诚,就是对自己最大的不负责任。
  
  那,我能继续留在学校吗?
  
  能。我以党性和原则担保,只要你积极配合,你不仅能继续上学,你的档案上也会干干净净,将来还能顺利毕业。据我了解,你的愿望不就是当一个好医生吗?
  
  ……
  
  很好。丁冬同学,你看一下,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在这签个字。
  
  如果有问题呢?
  
  同样都要签,必须签。
  
  
  
  
  “夏雯是我同学,同系不同班。她……算是我的战友吧,我当然认识。”苏东说,“不过我没想到,你和夏雯还有这么一段儿。”
  
  “她现在在哪?”
  
  “听说,她出来以后就疯了,现在,她好像是在精神病院里。”



  *** *** ***



  我回宿舍收拾东西。苏东正趴在桌子上稀里呼噜地吃泡面。
  他见我进屋,停止了进食。我能感觉到他的目光随着我的移动而移动。当所有人看我的眼神异样之时,只有苏东还像从前一样。当所有人的目光恢复正常,或者说是见怪不怪后,只有苏东的表情怪异。
  我把书和衣服装进纸箱,搬起来向外走。这时苏东说话了。
  “哥们,你想不想知道夏雯在哪儿?”
  “第一,我不是你哥们,我高攀不上。第二,那个人已经跟我没什么关系,你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的话,我就失陪了。”我把纸箱顶在墙上,蹲下,用肩膀扛起。右手扶着,左手去开门。
  苏东蹿过来把门打开,“她在C市精神病院,我有个同学在那当医生。你等一下,我给你写个地址和电话。”
  我靠在门上,箱子沉重,我的心脏不堪重负,杂乱地叩击着我的胸骨。
  他把一个纸条塞进我左边的裤兜里,说,“前阵子我给我那个同学打了电话,他说夏雯就在他们医院。你要想去,就给他打电话,他会接待你。”
  “我那个同学说,夏雯老是反反复复说一句话。”
  “她说什么?”我问。
  “她说,‘丁冬,我不怪你。’”




  九个星号之后那一段话是小说倒数第二章最后的一段。苏东和丁冬,还有与这件事有关的人阴暗的故事我不想在这里发了。我只想让这段不知算不算爱情的感情尽量显得纯粹。

2 条评论:

匿名 说...

  
  以后,我不用再邀请那个耻骨把我碰痛的女生来帮我完成每一次自慰,从这天起,这个犹存风韵的烂熟女人成了大学里那个女生的替代品。
  别缠着我了,你走吧,你消失吧。

Bige M 说...

  
  旅居澳大利亚,给本报写专栏的谢青桐老师在澳洲华文报纸上发了一篇文章,鉴于这样的文章不可能出现在国内报刊上,我就转贴在这里。



梦里河山

谢青桐(2007年12月31日)


  在生命的临终之时,刘宾雁病痛中抱怨,在美国吃不上地道的烧饼油条。

  终老异邦,刘宾雁是没有心理准备的,过了知天命的年纪才被放逐,心心念念于回乡,后来他甚至不是为了回国治病,只想在中国的大江南北再走一遭,这是外界所知他的唯一遗愿,最终没有实现。思乡自然更是一种幻觉,几千年的幻觉,孕育了绝世的乐府唐诗,不过刘宾雁的思乡并非“床前明月光”,他是政治思乡,耿耿于那厢的水深火热、朱门酒肉,跟民主不民主倒不大相干。已经网络时代,多少年了,他还一直在剪贴中文报纸,难道他只相信铅印的新闻?他惦念江东父老,始终关注的细节直到北京猪肉几钱一斤,而从不理会新泽西的汽油一加仑涨了多少。

  流亡者的命运结果是,丈量个体陷入孤绝深渊之体验和代价,到美国十几年了,融不进英文境界,还在中文里面无休无止地纠缠,苦苦书写着“梦里河山”。

  刘宾雁、王若望、王若水,一把把客死异邦的老骨葬身何方?流亡者歌哭,又当何如?他们的祖国处于甚上尘嚣、改天换地的发展中,人民中已经没有多少成员记得他们,年轻人不知道什么是《人妖之间》。他们在美国的流亡成为一个凄凉的笑话,人类最优秀的心灵被国家机器放逐,寄人篱下于恍若隔世的异国直到老死他乡。这样的命运,使得流亡者连拯救自己都无能为力,又怎能拯救那苦苦相思的“梦里河山”呢。

  在大西洋的另一端,巴黎的华灯初上,卢森堡公园新月当空,播洒出一片晶莹的清辉,香味从蛋糕房里飘出弥散在十七区的街头。在这里,也是异国,诺贝尔文学奖得主高行健实践性地完成了一个中国文人的个体精神转换,把梦里河山忘却,在救世之前首先解救孤苦无依的自己。将个体从国家、民族、社会、群体的桎梏中抽离出来,以静默的方式来审视一切,他试图从形而上学的宗教哲学层面去关怀人类的生存困境、自身的人性困境与心灵困境。尽管当年从北京离开时他决绝地发誓过“有生之年,不回中国”,但今天的他对政治已经彻底没有热忱了,对“文以载道”不以为然了,他拒绝充当人民代言人,他只为个人而书写,只相信知识分子精神必须独立不移。

  于是,高行健“退回到自己的角色之中”,退回到完全个体的美学立场。他的《一个人的圣经》,表达的只是“一个人”,是个体生命。这不是一群人的圣经,也不是一代人的圣经,更不是一国人的圣经。他不代表任何人,也不代表人民大众。因此,他只代表受压迫的一个人的惊心动魄的生命体验与生命故事。高行健把禅宗的价值观与生命状态融为一体,赢得大彻大悟,他多次为中国文学中的隐逸精神辩护,而《灵山》本身又进入文学艺术的巅峰境界——逸境。他成功地效仿了中国最早的隐逸者与逃亡者伯夷与叔齐,他们的逃亡固然是对使用暴力方式更换政权的拒绝,更为重要的是为了延续一种非暴力的文化精神。

  就这样,在高行健获得内心解放的日子里,他说,“祖国是随着我走的”。

  祖国真的能随着他走吗?这是一个问题。

  在《一个人的圣经》里,尽管行文冷峻,令人震动,可世纪之交一个没有祖国没有主义的世界游民的内心自白与宣言真的可信吗?历史上祖国也是跟着犹太人走的,一路上犹太人也挣足了钱。但最终走到哪里呢?是走到奥斯维辛集中营呢,还是走到了以色列呢?他们知道奥斯维辛的焚尸炉和毒气室是什么滋味,认得了祖国对个人的意义。这就是为什么在美国有钱的犹太人倾尽家产来推动美国政府形成支持以色列的政策,使以色列在阿拉伯世界在伊斯兰圣战在恐怖主义的“人体炸弹”中仍然岿然不动的原因。

  祖国真的能随着他走吗?高行健当年离别北京时的誓言也是一个凄凉的笑话吗?这个问题应该由荷马、奥德维和但丁来回答,更应该由索尔仁尼琴来回答。

  在索尔仁尼琴被驱逐出境、流亡海外长达20载的岁月里,美国政府于1974年授予他“美国荣誉公民”称号,但他不对美国感恩戴德,他继续维护他对历史说真话的权利。独立知识分子的人格力量就在于,他超越党派、社团、政治、民族国家、文化属性和宗教派别等一切现实利益的束缚,他只对良心和理性负责。1978年在美国哈佛大学发表演讲时,他尖锐地批评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实利主义和自由主义,措辞和当年在苏联批评斯大林的专制主义和极权主义一样激烈,引起美国知识文化界的一片哗然。

  在流亡整整20年后回归祖国,索尔仁尼琴首飞所选不是万民翘目的莫斯科,而是埋葬着他无数难友的西伯利亚——他要亲吻他苦难的记忆。索尔仁尼琴就是索尔仁尼琴,他也为个体生命而书写,但他更为梦里河山而书写。他还是那个勇为赫鲁晓夫“解冻”前躯的索尔仁尼琴,还是那个被勃涅日列夫驱逐出境的灵魂坚守者的索尔仁尼琴,是叶利钦邀请他回归俄罗斯、面对休克中的祖国他却并不掩饰自己对叶利钦的厌恶的索尔仁尼琴,是即使在生命的尽头却依然故我。坚守和流亡,拒绝和认可,厌恶和热爱,都是同一个索尔仁尼琴,出于同一种祖国情结、悲悯情怀、人文使命和人格力量。在他终于获得祖国认可或者说祖国终于获得他认可的深处,是同一个关于生命、尊严和爱的美丽故事——永远古老也永远年轻的俄罗斯大地的故事。

  刘宾雁辞世前,曾多次请求允许“落叶归根”,但始终未获答复。在刘宾雁病痛中思念祖国的烧饼油条的日子里,他祖国民众中相当一部分人已经过上了有房有车、衣冠楚楚的体面生活,年轻人在豪华舒适的电影院里甜蜜地观看品种丰富的贺岁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