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5日星期二
的确存在先知
『天涯杂谈』版块的先知说::魏文华一定是死于心脏病,立此存照。
魏文华一定是死于心脏病,立此存照。
天门这个案子,想不了了之是不可能了,唯一的办法只能是大事化小。怎么化小?只能在死因上作文章。然后再和家属达成协议,让家属妥协。最后,免一个直接责任者。这样对上对下都有了交代。
政府最能拿得出手的做法:
1.死者患有心血管疾病,殴打诱发了冠心病的发作。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这样,城管打入不对,但人是因心脏病而死,法律责任不言自明。
2.参与打人的,四个人判刑。最重的以伤害致死罪,判5年,其他的判3年\2年.可能其中还有两个缓刑(就是虽然判了,但不用入狱服刑)。否则,以后城管还敢不敢上街”执法“。被判的是谁就看现在被刑拘的几个替死鬼家里的能量了。
是不是编外的临时工,并不是政府推卸责任的杀手锏。
3.执法局长,免职.以后另有任用.比如平调,或者高升。免一个,也就算是对上对下都有个交代了。
4.天门市分管副市长作出深刻检讨.
5.给于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家属妥协.家属毕竟还要在这个城市社会,在考虑利弊得失后,也只能妥协。
6.死者不能被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更不能追任为烈士,否则将置城管于人民的对立面.
见义勇为,烈士,是授予敌我矛盾中正义一方。前提是对方是邪恶的敌人。授予魏"见义勇为“,或者”烈士“等于承认城管的邪恶和与人民利益敌对的本质。
政府当然不会这么干。
最后,城管在今后的 一个时期内,不但不会取消而且还会强化的。这是一切问题的前提和关键。
所以,政府只能在死因上动动手脚,作作文章了。
是不是这种结果,立此存照。
1.死者患有心血管疾病,殴打诱发了冠心病的发作。殴打是诱因,冠心病是致死的元凶。
2.参与打人的,四个人判刑。最重的以伤害致死罪,判5年,其他的判3年\2年.
3.执法局长,免职.以后另有任用.
4.天门市分管副市长作出深刻检讨.
5.给于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让家属妥协.
6.死者不能被授予见义勇为的称号,更不能追任为烈士,否则将置城管于人民的对立面.
(老大,这个贴子就不要再删了,即便抓了天门市委的痛脚,也只能说他们就这两下子了。)
现实是:男子拍摄城管执法被打死续:死因鉴定结果公布
荆楚网消息 (天门日报):天门市涉嫌“1.7”事件的犯罪嫌疑人孙代榜、鄢志明、胡珞红、熊巍已于1月20日被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城管打人现场
“1.7”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迅速成立案件专班,组织案件侦破,邀请省公安厅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专家、公安部特邀刑事专家、公安部物证中心专家,以及武汉大学等资深法医对尸体进行检验,并邀请华中科技大学、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医专家共同对死亡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死因结果为因外伤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
根据鉴定结果及公安部门前期侦察材料,经市人民检察院请示上级检察机关研究决定,以故意伤害罪对上述四人实行依法逮捕。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市委、市政府明确表示,将严格办案程序,快审、快结,依法严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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